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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个已审农作物品种被撤销审定

2023-07-19 15:24

关于公布第十五批撤销省级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通知

吉农种发〔2023〕1号

各市(州)农业农村局,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,长春新区农委,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,各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局: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和《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过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专业委员会初审、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,报经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八届四次主任委员会议审批,决定对未按要求提供标准样品的5个水稻品种予以撤销审定。自撤销审定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、广告,自撤销审定通知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、销售。

吉林省农业农村厅

2023年7月12日

附件:吉林省第十五批撤销省级审定品种名单

来源:吉林省农业农村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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